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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为何鲜有烂尾楼?(3)

2022-08-09 20:33栏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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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文章写道,香港买房者在付完首付后,整个预售阶段都不必向银行申请贷款,也就不必承担烂尾后还要还贷的风险。这种说法并不完全准确。

  香港买房的支付方案非常多元。可以一次性全款付清;可以像内地一样,首付后就办按揭,在收房前就开始还贷;也可以随着工程进度,周期性地每隔几个月付笔款;还可以付完首付后,交楼前再也不付,直到开发商交房、签署完所有文件、交易关闭之后,再办按揭。

  应该说,付款方式和防范烂尾没有关联。买房者选择什么方式,只需要考虑哪种最经济适用。

  例如,一位香港地产中介告诉《财经十一人》,近两年,因为对房价继续上涨的信心动摇,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付完首付就尽早办按揭,收房前就提前还贷。

  因为,贷款金额是根据银行对物业的实时评估价计算的,而不是成交价格。所以,如果到了收房时房价跌了,银行能放的贷款也就少了,买房者只能自付更大比例的购房款。

  不靠付款方式防烂尾是合理的。住房一事有民生属性,不同财力的人都有置业需求,理应有权利选择各自最可承担的付款方式。好的规则要能一视同仁保障所有消费者。

  如果出现烂尾楼,香港如何补救?

  对于烂尾楼的补救规则,香港政府的思路是,尽最大努力保交楼,同时给买房者留下退出选项。

  在香港,政府新批土地上的商品房要想拿到预售许可,需要满足诸多条件。其中为防烂尾最重要的一项是,预售之前,开发商必须已经与银行签了建筑贷款协议(抵押物一般是土地开发权及上盖物业),或者拿到银行的担保承诺书。

  即使一家开发商实力雄厚,不需要银行的钱,打算用自有资金开发建设,也不能跳过这一流程。蒋瑞福告诉《财经十一人》,开发商必须二选一,要么拿到银行的建筑贷款,要么有银行的承诺书,否则就无法预售。

  这一规则的目的就是防烂尾。一旦项目建设途中开发商出了问题,无以为继,承诺书就发挥作用了。建设交楼的出资义务就落到了银行头上,他们负责出资把项目建完。银行也不会吃亏,毕竟他们手握抵押,而且售楼款都在律师行账户里完好保存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