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为何鲜有烂尾楼?(5)
延期交付的开发商还可能面临政府的处罚。中原集团测量师行董事总经理黎坚辉告诉《财经十一人》,香港政府对新批地块有发展年限要求,大型地块有5-10年,中小地块常在5年以下。如果超时未落成,视情节轻重有罚款、警告、甚至收回土地重新拍卖等一系列处罚。
这条规则除了保护买房者,还顺便限制了开发商捂盘惜售,靠囤地炒地皮。
项目的预售许可证也不是永久的,政府部门会不定期检查项目情况。如果开发中途出现资金不足以覆盖建设费用、严重拖延工期等情况,政府部门可能会收回预售许可,项目就只能等建成后现房交易。这个规则设计,既可控制事件波及范围,防止出现新受害者,也能威慑开发商,让其加快处置问题。
2021年8月,由高银地产前主席潘苏通开发的一楼盘,就因为超期未交付,无法证明有足够财力应付超支项目,被香港运输与房屋局撤销了预售许可证。
后来,潘苏通将项目出手,接盘者中有曾任香港银行公会主席的柯清辉。该楼盘也重新开始施工,时隔一年后,2022年8月,该项目重新向地政总署申请了预售许可证。这是香港过去20年最接近烂尾的案例。
总结香港预防和弥补烂尾的重要规则,最突出的两大特点:一是,引入更多中立第三方监管、使用预售金,让钱在没有作弊动机的机构间流通;二是,把保交楼的责任,压实在风险承担能力最大、解决问题能力也最大的机构身上。不管买房者如何抉择、如何索赔,房子是必须要建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