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涉华晨集团债券,中金公司、海通证券双双收警示函(2)
2022-08-11 19:55栏目:资讯
三是未按规定配合受托管理人开展风险排查及信用风险管理,在债券兑付关键时间点,多次拒绝受托管理人现场访谈请求,拒绝提供资金证明材料;
四是在偿债能力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未按规定制定风险化解与处置预案,也未及时就相关兑付风险及处置进展作出提示。
华晨集团债券违约牵连甚广。经债权人申请,沈阳中院于2020年11月20日裁定受理华晨集团破产重整。但7月21日,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延期表决后的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过。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1日,共计6029家债权人向华晨集团管理人申报了债权,金额合计577.18亿元。此外,还有债权人未申报债权(账本记录在案),共计132.94亿元;以及无须申报的职工债权,共计7.86亿元,三者合计717.98亿元。而在717.98亿元债权总额中,共计有48.37亿元被法院或管理人排除,剩余确认及待确认的金额共计669.61亿元。其中,绝大部分为普通债权,金额629.71亿元;其次为有财产担保债权,金额29.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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