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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印发方舱医院设计导则:应远离人口密集区域(2)

2022-08-12 13:38栏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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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方舱医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形较平坦、有利于排水、空气流通,地质条件良好,市政设施完备;

  (2)场地周边道路畅通,与城镇其他区域有可靠、便利交通联系,易于收治人员转运和物资配送,具有较好的社会协作条件;

  (3)场地宜与周边公共建筑保持一定距离的间隔,远离人口密集区域以及幼儿园、学校、老年人照护设施等易感人群场所;

  (4)远离污染源和易燃、易爆产品的生产、储存区域,远离噪声、振动和强电磁场等区域;

  (5)远离食品和饲料加工生产企业等区域。

  2.3 场地宜与两条交通通行状况良好的城市道路相邻,设置至少两个独立出入口。

  2.4 场地内空间应满足功能布局及交通组织的要求。

  三、总体布局

  3.1 按集中收治轻症患者与无症状感染者的医疗功能需求划分功能区域,主要包括院前区、收治区、清洁工作区、卫生通过区等。院前区、收治区为污染区;清洁工作区为清洁区;卫生通过区为缓冲区。

  (1)院前区:包括接送收治人员车辆停靠区、车辆清洗消毒区及必要的管理用房;

  (2)收治区:对收治人员进行诊疗的建筑及其周边场地,场地内设置医疗废弃物暂存区、污水处理等配套区域及设施;

  (3)清洁工作区:污染区外医护工作人员工作及休息的区域,包括库房等相应配套用房;

  (4)卫生通过区:设于污染区与清洁区之间,供医护工作人员及物资由清洁工作区进入污染区、由污染区返回清洁工作区时进行卫生处置的区域。包括工作人员换鞋、更衣、洗手、沐浴,以及穿戴、卸去防护用品的用房,并应安排物资配送通道。

  3.2 方舱医院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互相匹配的院前区、收治区、清洁工作区、卫生通过区的建设规模,各区宜预留扩展条件。

  3.3 污染区内的建筑及设施与院区外周边相邻建筑、及清洁区内建筑之间的绿化隔离距离不宜小于20m,当不具备绿化条件时,其隔离距离不宜小于30m。

  3.4 方舱医院污染区、清洁区应分设出入口,且相互距离不宜小于10m。宜单独设置医疗废弃物转运出口。

  3.5 方舱医院应合理规划内部道路、绿化系统以及洁污、人车、医护工作人员与收治人员等流线,避免交叉感染。收治人员经院前区进出收治区,医护工作人员与清洁物资由清洁区经卫生通过区进出收治区,医疗废弃物经专用出口由收治区运送至医疗废弃物暂存区,转运出院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