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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等三部门印发《方舱医院设计导则(试行)》(6)

2022-08-12 13:56栏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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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 安全防范系统、污水处理设施、卫生通过区的照明及通风设备的负荷等级应为一级;收治区的照明及通风设备的负荷等级应为二级。

  8.3 应在变电所等适当的位置预留应急发电机接口。

  8.4 配电柜、配电箱等设施应设置在配电间或管理用房内;清洁区、污染区应分别设置配电回路。

  8.5 方舱内病房区域的照度宜为200 lx,护士站、检查治疗区等场所应设置局部照明,照度宜为300 lx;病房区域的一般照明应采取防眩光措施。

  8.6 卫生通过区、污物暂存间、洗消间等需要灭菌消毒的场所应设置固定或移动式紫外线消毒器、消毒灯等消毒设施。

  8.7 当灯具的安装高度低于2.5米时,其配电回路应设置30mA的剩余电流保护器作为附加防护。

  8.8 每个床位宜设置不少于3个220V、10A单相五孔插座。特殊人员抢救、照护区应按床位设置独立插座回路,每个床位宜设置不少于6个220V、10A单相五孔插座。公共区域应设置清扫及智能设备用插座。

  8.9 电线电缆应采用低烟、无卤、低毒阻燃类线缆;消防设备供电线缆应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标准的有关规定。

  8.10 槽盒及线管穿越隔墙时,隔墙缝隙、槽口及管口应采用不燃材料可靠密封。

  8.11 盥洗间、淋浴间及有淋浴功能的卫生间等场所应设置辅助等电位连接。

  九、智能化

  9.1 方舱医院应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在院区各出入口、收治区、清洁工作区、卫生通过区、垃圾暂存间等重要部位应设置监控摄像机。卫生通过区宜采用双向语音对讲摄像机,便于院感值班或护士站工作人员进行远程监督和指导。

  9.2 方舱医院应根据管理流程和功能区域设置出入口控制系统,系统采用非接触式控制方式,当火灾等紧急情况发生时应能立即解除。

  9.3 方舱医院的室内应实现无线Wi-Fi全覆盖、手机信号全覆盖;清洁工作区应设置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宜分别设置内网和外网信息插座。

  9.4 方舱医院通风系统宜采用集中控制和工作状态监控方式。

  9.5 收治区卫生间宜设置紧急呼叫按钮,安装于便器旁易于操作的位置,底边距地宜为400mm~500mm。

  9.6 方舱医院宜在病房区、特殊人员抢救、照护区设置医护对讲系统,主机宜设在医护值班室。护士站或医护值班室宜设置一键报警按钮,报警信号传至安防监控中心或指挥中心。火灾报警系统宜接入当地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

  9.7 方舱医院应根据防控工作要求,设置与疾控中心、应急指挥中心等主管部门的专用通信接口。

  9.8 有条件的方舱医院宜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和物联网应用技术,实现“无接触式”体温监测及人脸识别、心理疏导、场所消毒、物资配送、重点人群体征监测和污物跟踪管理等安全防疫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