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谷正海被“双开”(2)
2007.04-2009.02 廊坊市安次区委常委、副区长
2009.02-2009.04 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正处级)
2009.04-2010.02 三河市副市长,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正处级)
2010.02-2011.04 三河市委常委、副市长,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正处级)
(2005.09-2010.12在南开大学世界经济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11.04-2011.08 三河市委常委、副市长,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1.08-2012.02 三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2.02-2016.11 三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6.11-2016.12 三河市委副书记、市长,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三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2016.12-2017.02 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
2017.02-2020.03 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20.03-2020.06 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
2020.06-2021.08 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一级调研员
2021.08-2022.02 廊坊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
2022年2月28日,被免去廊坊市委常委、委员,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职务;2022年7月14日,被免去廊坊市委统战部部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