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优鲜危机背后:隐藏的数据安全“冰山”值得重视
21世纪经济报道 见习记者钟雨欣 北京报道
“生鲜电商第一股”每日优鲜近期频频传出“坏消息”。
7月28日,有网友曝出每日优鲜“就地解散”,对此,每日优鲜回应称在实现盈利的大目标下,公司对业务及组织进行调整,部分员工离职。在“解散”传闻发生之前,每日优鲜App曾因“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被工信部通报。
年报“难产”、股价大跌、业务暂停、员工讨薪……每日优鲜多次登上热搜,站在舆论的风口浪尖。在其风波背后,还有一些延伸问题值得思考:当身陷困境之时,互联网平台应如何合规处理用户数据?如何避免数据安全风险?
数据安全问题不可忽视
据北京市消协网站,针对近日“每日优鲜”无法正常经营引发大量消费者投诉【进入黑猫投诉】的情况,8月4日下午,北京市消协约谈北京每日优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要求每日优鲜务必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及时公布退费方案和登记方式;积极配合消协组织的工作;三个工作日内将情况说明和整改方案书面反馈至市消协。8月12日,每日优鲜称已向北京消协提交整改方案。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每日优鲜旗下两家子公司,北京每日优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每日优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分别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于8月1日、8月3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此外,浙江每日优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8月4日进行注销备案,注销原因为决议解散,现正在进行债权人公告,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四面楚歌,风雨欲来,等待每日优鲜的是溃败还是重生,仍不得而知。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是:当拥有海量用户信息的互联网平台身陷危机之时,如何保障其数据安全?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二条就企业因合并、分立、解散、被宣告破产等特殊情形下转移个人信息的情形,做出了提供方的告知义务及信息接收方应继续履行相关义务的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因合并、分立、解散、被宣告破产等原因需要转移个人信息的,应当向个人告知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联系方式。接收方应当继续履行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接收方变更原先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重新取得个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