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亿私募又“踩雷”!承诺不诉讼,“队友”却不干了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一则民事判决书,将百亿级私募映雪投资再度拉回到公众视野。
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发布的民事判决书显示,长安基金旗下一专户产品买入持有“16新华03”,不过在债券到期后,未能拿回本金,于是长安基金将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新华联”)诉至法院。
值得注意的是,案件中专户产品的投资顾问为映雪投资。资料显示,映雪投资虽是百亿级债券类私募,但风控似乎“漏洞百出”,不仅前不久旗下子公司受到监管处罚,产品还频频“踩雷”。
据悉,作为长安基金公司的投资顾问,映雪投资就案涉资金在债委会申报了债权,承诺不采取诉讼等措施,与“队友”长安基金态度截然相反,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投顾承诺不诉讼
通道方反而“不愿意”
对于到期未兑付的债券,投资顾问承诺不诉讼,本是“队友”的基金公司却提起诉讼,令人颇感意外。
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发布的一则民事判决书显示,2016年12月21日,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公司)与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银行)签订《长安信托——稳健64号(映雪铁岭如意)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长安信托公司受铁岭银行的委托,成立案涉信托计划,信托计划投资对象为长安基金公司发行的“长安映雪铁岭如意投资组合”资管计划、货币基金或银行存款开展现金管理。
同日,长安基金公司与长安信托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苏州分行)签订了《(长安映雪铁岭如意投资组合)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管合同》),成为铁岭银行该投资计划的资产管理人。
2017年4月26日,长安基金公司开始购买新华联公司发行的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16新华03),至今长安基金公司持有新华联公司面额4770万元的公司债券。
长安基金表示,债券到期后,新华联公司按约支付了利息,但没有兑付本金,而且至今未再支付利息,因此决定对新华联提起诉讼,要求其兑付债券本金和利息。
不过,新华联认为,上海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某投资中心)是长安基金公司及长安信托公司的投资顾问,且案涉业务均属于长安基金公司及长安信托公司的“通道类”业务。某投资中心是实际操盘方,是资金的实际管理人。某投资中心已经就案涉资金在债委会申报了债权,承诺不采取诉讼等措施,因此长安基金公司不应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