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集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涉及两项违规投资者可索赔
2022年8月23日晚间,ST大集(维权)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9202102 号)。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27 号)。(ST大集维权入口)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大集主要涉及两项违规:一是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2019 年,ST 大集与湖南湘乐商贸、海南启德盈慧、海南瀚凯卓腾通过投资理财的方式发生非经营性关联交易 97 亿元,占 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1.81%。2020 年上半年,ST 大集与海南启德盈慧通过投资理财的方式发生非经营性关联交易 40 亿元,ST 大集与海航物流、海南易生大集通过定期存单质押导致的资金划扣方式发生非经营性关联交易 9.27 亿元。2020 年上半年关联方占用资金额总计 49.27亿元,占 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6.16%。2020 年下半年,ST 大集与海航商控、海南易生大集、湖南湘乐商贸、上海尚融等通过定期存单及结构性存款质押导致的资金扣划的方式发生非经营性关联交易 41.11 亿元;ST 大集与海南易生大集通过哈尔滨中国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股权投资发生非经营性关联交易 9.79 亿元。2020 年全年关联方占用资金额总计 100.17 亿元,占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8.75%。2021 年上半年,ST 大集与海航商控、海南易生大集通过定期存单质押导致的资金划扣方式发生非经营性关联交易 3.11 亿元,占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21%;二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事项。2017 年上半年,ST 大集以定期存单、房产为海航商控融资提供担保,涉及金额39 亿元,占 2016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3.69%。2017 年下半年,ST 大集以定期存单为海航商控融资提供担保,涉及金额 5 亿元。2017 年全年,ST 大集担保金额共 44 亿元,占 2017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4.07%。2018 年上半年,ST 大集为海航商控、海航实业、海航基础提供房产抵押及信用保证,涉及金额 15.9 亿元,占 2017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08%。2018 年下半年,ST 大集为海航商控及海航基础、海航货运等关联方提供定单质押及信用保证,涉及金额8.1 亿元。2018 年全年,ST 大集担保金额共 24 亿元,占 2018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54%。2019 年上半年,ST 大集以 10.53 亿元定期存单、信用保证为海航商控、海航物流、海南易生大集提供担保,占 2018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31%。2019 年下半年,ST大集以定期存单及结构性存款为海南易生大集、湖南湘乐商贸、上海尚融等关联方融资提供担保,涉及金额 35.25 亿元。2019 年全年,ST 大集担保金额共 45.78 亿元,占 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5.01%。2020 年上半年,ST 大集以定期存单、土地抵押为海南易生大集、新化新合作融资提供担保,涉及金额 3.5 亿元,占 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