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有哪些惠企利民政策?财政部划重点→(2)
在稳岗就业政策提效加力方面
一是就业资金保障力度不断加大。2022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安排617.58亿元,增加51.68亿元,目前已下达597.58亿元,支持各地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二是援企稳岗政策发力显效。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从2021年的30%提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2022年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市县,可对因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按每名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政策执行至2022年年底。
三是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扎实开展。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两项政策实施至2022年底。新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并安排资金1亿元,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发展。出台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免除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免息资金由财政承担;本金可延期1年偿还,不计罚息,预计可惠及400多万高校毕业生。
在政府采购精准发力方面:
一是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二是调整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将小微企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价格扣除优惠,由原来的6%—10%提高至10%—20%,即在采购活动中对小微企业的报价先给予10%—20%的扣除,中标后按小微企业实际报价签订合同。将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由原来的2%—3%提高至4%—6%,为中小企业添订单、增动力、稳预期。
三是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获得工程合同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