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大动作!货银对付改革落地实施,结算备付金比例调降(2)
《结算规则》还明确,结算参与人同时为自营、经纪、托管等业务办理结算业务的,中国结算对各业务分别进行清算并办理证券和资金交收。具体来看,结算参与人为自营业务办理结算业务的同时,也为经纪业务或托管业务办理结算业务,且其经纪业务或托管业务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的,中国结算可以动用该结算参与人自营资金交收账户内的资金,用于完成其经纪业务或托管业务的资金交收。结算参与人经纪业务和托管业务资金交收账户资金均不足的,该结算参与人自营资金交收账户内的资金优先用于完成其经纪业务的资金交收。
差异化最低备付比例进一步明确
在今年1月货银对付改革启动时,中国结算便明确,将同步实施降低结算备付金工作,引入差异化结算备付金最低缴纳比例机制,根据结算参与人的资金收付时点设定不同的缴纳比例,实现股票类业务最低备付比例平均降至15%。此次《管理办法》中的《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计算规则》予以了进一步明确。
具体来看,债券现券和债券回购的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为10%;证券公司的经纪、自营和融资融券业务以及期货公司的经纪业务,结算参与人适用的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70%×付款时点差异化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30%×取款时点差异化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
在业内人士看来,降低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将减少对券商等机构的资金占用,进一步释放流动资金,同时还可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此前有机构测算,改革可释放全市场资金规模约300-400亿元,对于证券公司而言,释放资金约为净资本的2%-3%。此外随着改革的开展,结算体系的安全性将不断增强,国内资本市场对外资的吸引力有望持续提升。
据中国结算介绍,目前各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机构已着手开展相关技术准备工作,市场机构对货银对付改革实施的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前述两项规则将于6月20日正式生效。考虑到市场机构对货银对付改革需要熟悉适应的过程,中国结算在前述两项规则生效后,设置了不少于6个月的模拟运行期,期间各市场参与机构将根据改革工作安排优化自身业务流程和技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