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售假上热搜,我们还能相信专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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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贝壳财经
记者于梦儿 王真真
编辑 李铮
5月20日,奢侈品品牌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因“专柜售假,法院判决退货并3倍赔偿”一事登上微博热搜。新闻一出,引发大量消费者讨论。那么,整个事情的经过是怎样的,专柜又怎么会卖出假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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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还原:
LV具有售假之欺诈行为
退还货款并三倍赔偿
判决书信息显示,路易威登售假一事发生在2020年。
2020年9月,湖南省长沙市民罗女士在长沙市国金中心路易威登专柜购买VAUGIRARD手袋一个,价格为18700元。由于怀疑自己买到了假包,罗女士将购买的手袋送去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进行检验。
根据鉴定意见书,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认为,送检手袋并非路易威登公司生产。鉴定意见书显示,送检的LOUIS VUITTON路易威登VAUGIRARD手袋,涂层帆布拼皮革,棕色老花/红色。鉴定意见为送检样品不符合品牌/制造商公示的技术信息和工花特征。
对此,路易威登专柜给出了多个“理由”,其中包括已经支付合格商品,不存在售假等欺诈行为;即使原告实际支付了案涉买卖合同的价款,也可能并非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等。随后,罗女士以长沙国金中心路易威登专柜涉嫌欺诈为由,向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罗女士提交了购物小票、支付记录等,可证实其当日确实从该路易威登专柜购买型号为VAUGIRARD的手袋。国金中心LV专柜作为路易威登(中国)商业销售有限公司在长沙开设的直营门店,其收货、售货应有明确的出入库清单和严格的管理流程,能证明收货、售货的时间、货号、购买者信息、货款流向等,且应具有对应性和可识别性,对其售出商品的可识别性应负有更大的举证责任。本案中,该店未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因此,法院认定该店作为销售者,具有售假之欺诈行为,应退还货款并三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