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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名投资者获赔608万元!公司实控人等也需承担连带责任 延安必康股民索赔案迎来新进展(2)

2022-05-24 14:37栏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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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前,5月13日晚间,延安必康公告称,当日收到证监会立案通知书。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是公司第二次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2022年4月29日,延安必康股价涨停,然而公司当日晚上却曝出大雷。公司称,因在重大事项上与年报审计机构未能达成一致,导致公司在定期报告编制中遇到困难,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报及2022年一季报。公司股票将于年报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即5月5日)起被实施停牌。

  此外,延安必康表示,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更引人关注的是,延安必康还修正了此前发布的2021年业绩预告,由预计盈利9.5亿-10亿元,改为预计亏损7.5亿-8.8亿元,两份业绩预告对比,存在重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一下从赚十亿变亏八亿,股民纷纷表示“一来一去18亿没了,天雷滚滚。”

  “此次立案调查可能与公司业绩变脸有关,具体要等证监会第二次行政处罚下达后才能确定” 对此,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张云律师表示。

  2020年3月25日,延安必康首次被证监会立案,同年10月15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延安必康存在三方面违法事实。第一,相关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第二,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货币资金;第三,相关临时报告信息披露内容不准确、不完整,存在误导性陈述。

  经测算,2015年至2018年延安必康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累计44.97亿元。其中,2015年至2018年发生额分别为7.05亿元、13.72亿元、16.48亿元、7.72亿元。

  此外,延安必康通过虚假财务记账、伪造银行对账单等方式,掩盖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导致上市公司相关年度报告披露的货币资金账实不符,存在虚增货币资金情形。公司2015年、2016年、2018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货币资金7.94亿元、20.57亿元、8.12亿元。

  另外,2020年2月5日,延安必康披露《关于收到加快口罩等疫控防护品生产紧急通知的公告》,称将尽快完成医护级口罩和防护服生产线的改造,提前做好上游原材料釆购、运输等生产保障工作等。当日股价涨停,收盘后,延安必康发布补充公告,称目前尚无口罩生产业务,尚未取得口罩生产许可资质,并提示存在不能及时获取生产许可资质等相关风险。

  紧接着的2月7日,延安必康披露《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公告》,称拟与图微安创“建立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称图微安创已经开发出对肺纤维化具有良好治疗逆转作用的多肽药物,并表示“未来有望成为治疗肺纤维化领域的明星药物”,当日最高涨幅达9.62%。然而,10日收盘后,延安必康披露补充公告,称该项目属于新药研发,目前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并提示存在实现商业利润需要较长时间、本次合作的具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因素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