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600多万保险营销员!保险销售分级管理进入实操阶段
来源:华夏时报
记者:吴敏
5月24日,《华夏时报》记者从业内获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已于近期研究形成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能力资质分级体系建设规划(征集意见稿)》(下称“《意见稿》”)。
从制定目的来看,《意见稿》旨在建立全行业统一的销售能力资质分级、考核评价规范、职业培训标准和销售授权规则,且销售能力资质的分级工作将以行业自律形式推进,并逐步推进销售能力资质分级纳入到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保险销售人员进行分级管理的目的就是让每个保险销售人员销售的保险产品与其能力相适配。这样能够大大降低销售误导和保险合同纠纷,改善和提升保险行业形象。”
保险营销员将根据能力分级销售产品
实际上,早在2020年5月,银保监会在《关于落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加强保险销售人员管理的通知》中就提出,支持行业推进销售人员销售能力资质分级工作。2021年底,银保监会下发的《人身保险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再次明确保险机构应建立实施销售人员分级管理制度,对销售人员进行分级管理。
2022年4月,银保监会下发的《人身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依旧提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按照保险业协会发布的保险销售人员销售能力资质标准,建立保险销售人员分级管理机制,对保险销售人员实施分级管理。
此次《意见稿》正是根据《人身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而拟定的配套文件。随着《意见稿》的下发,探索多年的保险销售分级管理终于步入实操阶段。
李文中分析,对保险销售人员进行分级管理的目的就是让每个保险销售人员销售的保险产品与其能力相适配。这样能够大大降低销售误导和保险合同纠纷,改善和提升保险行业形象。该项制度的实施对行业来说短期内会对寿险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压力,抑制了保费规模的增长,但是从长期看有利于寿险行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自1992年友邦率先将保险代理人制度引入中国市场后,这一制度短时间内被国内险企快速复制,成为我国保险业超速发展的重要推力。目前人身险贡献了保险业超七成保费收入,从业人员数量巨大。2021年人身险保费收入达3.3万亿元;截至2021年末,全国保险销售人员达641.9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