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指出,一些城市仍存在对海绵城市建设理解有偏差等问题——建设海绵城市,缓解内涝是重点(2)
2022-05-26 09:40栏目:资讯
理解为建设透水、下渗设施。此外,海绵城市的建设要结合气候地质条件、场地条件、规划目标和指标、经济技术合理性、公众合理诉求等因素,灵活选取“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措施组合,增强雨水就地消纳和滞蓄能力。
建设海绵城市还应注重结合自然,最大程度减轻对原有自然生态系统的干扰和破坏。住建部提出,海绵城市建设要在全面掌握城市水系演变基础上,着眼于流域区域,全域分析城市生态本底,立足构建良好的山水城关系,为水留空间、留出路,实现城市水的自然循环。不盲目改变自然水系脉络,避免开山造地、填埋河汊、占用河湖水系空间等行为。
王家卓表示,海绵城市建设有利于缓解城市内涝问题、控制合流制溢流污染、削减分流制地区的雨水径流污染,且有利于缓解缺水问题,“但海绵城市绝不是万能的,比如海绵城市建设解决不了流域洪水问题,也不能做到下多大的雨都永远不‘城市看海’,对这一点必须实事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