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打造一批旗舰型龙头上市公司 培育一批专业化领航上市公司
经过多年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中央企业的许多核心资产已经进入上市公司,进一步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对于实现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国民经济平稳运行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国资委指导中央企业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积极利用资本市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多措并举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部分中央企业内部上市平台定位不清、分布散乱、实力较弱,一些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创新发展能力不强、经营和治理不规范、市场配置资源功能发挥不充分、价值实现与价值创造不匹配等问题仍较突出。为以实际行动推动央企控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行稳致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和资本市场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聚焦影响央企控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弱项,在3年内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推动上市公司内强质地、外塑形象,争做资本市场主业突出、优强发展、治理完善、诚信经营的表率,让投资者走得近、听得懂、看得清、有信心,打造一批核心竞争力强、市场影响力大的旗舰型龙头上市公司,培育一批专业优势明显、质量品牌突出的专业化领航上市公司,为提升中央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整体实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助力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指导原则
坚持做优存量与做精增量结合。统筹未上市和已上市资源,合理规划上市公司平台数量和战略定位,按照“做强做优一批、调整盘活一批、培育储备一批”的总体思路,积极做优存量,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促进上市平台完善产业布局、提升资产质量和运营效率;稳步做精增量,继续孵化和推动更多优质资产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
坚持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兼顾。一手抓夯实价值创造基础,深耕细作、苦练内功,不断改善经营,做优基本面,提升上市公司内在价值;一手抓促进市场价值实现,重视市场反馈,合理引导预期,传递公司价值,增进各方认同,促进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齐头并进、共同成长。积极维护股东权益,形成高质量发展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