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关门后,起诉房东返还押金及疫情期间租金,法院如何处理(3)
典型意义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受影响较大,抵御风险的能力也相对较弱。本案中,法院依托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积极回应案件当事人在疫情特殊时期的司法需求,通过在线方式开展调解等诉讼活动,既帮助原告及时回笼资金,又依法快速解除对被告的财产保全措施,畅通了银行贷款收取路径,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困难,有助于陷入危困之中的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恢复生机。
案例四
某实业公司破产和解案
(关键词:小微企业、在线破产和解)
基本案情
某实业公司系一家民营小微企业,主要从事资产管理相关业务。因企业经营不善,拖欠债权人租金,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经初步调查,该公司所涉债权债务关系相对简单,企业财产较为明确,债务人亦存在和解意愿,具备破产和解的可能。但在破产和解推动阶段,债权人、债务人、管理人均受疫情影响无法出行,对和解协议的协商与订立造成一定困难。
处理结果
虹口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为避免疫情期间破产和解进程停滞,积极搭建桥梁,利用微信工作群、电子邮件等方式积极推动债权人与债务人开展多轮、分组谈判,促成该公司尽早解决债务危机。和解方案确定后,法院通过智能审判系统第一时间安排网络债权人会议,该公司与全体债权人以线上签订和解协议的方式成功达成破产和解,并按约足额履行第一期和解款项,成功走出破产泥潭第一步。
典型意义
小微企业在具有充分市场活力的同时,也往往存在融资渠道有限、流动性无法及时补足、风险应对能力较为薄弱等特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民法院应高度重视小微企业的破产审判工作,注重挽救具有发展前景的危困小微企业。本案中,人民法院根据该小微企业陷入困境的原因、债权债务关系、财产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研判,科学甄别进入破产程序企业的挽救价值,积极引导该小微企业与全体债权人达成和解,帮助小微企业全面解决债务危机,公平有序清偿债权,助力企业早日复工复产。
案例五
赵某与某食品公司
其他合同纠纷执行案
(关键词:小微企业、信用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