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通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涉辽宁、黑龙江等(5)
16.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厂房案。2021年3月,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违法占用复兴镇渔滨居委会集体土地2.4亩(其中耕地2.3亩)建设厂房。同年6月,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淮安分局苏嘴中心所发现该违法行为,现场制止并向属地复兴镇政府报告。复兴镇政府已组织拆除该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目前,土地已复耕。
17.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孙某违法占地建废旧物品回收站案。2019年4月,孙某违法占用高资街道西斛村石头岗组1.5亩耕地建设废旧物品回收站。同年8月,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丹徒分局发现该违法行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20年5月,丹徒分局巡查发现孙某再次进行场地建设,现场制止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此后,孙某继续建设,于2021年3月建成钢结构厂房。丹徒分局巡查发现后,责令其限期拆除。目前,当事人已自行拆除该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土地已复耕。
18. 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周某违法占地建厂房案。2021年11月,周某违法占用兴田镇澄浒村0.4亩耕地建设钢结构厂房。2022年2月,武夷山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局际协调机制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兴田镇政府对违法建筑予以拆除。随后,兴田镇政府向周某下达《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3月,兴田镇政府向周某下达《强制拆除决定(公告)书》。目前,该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已拆除,土地已复耕。
19. 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李某违法占地建厂房案。2021年4月,李某违法占用崇安街道崩埂村1.02亩耕地建设钢结构厂房。同年11月,武夷山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局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向崇安街道办事处下达拆除整治通知,要求崇安街道办事处对当事人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并复耕。目前,崇安街道办事处已组织拆除该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土地已复耕。
20.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某村老年协会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老年活动中心案。2021年11月,某村老年协会违法占用本村0.42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老年活动中心。同年12月,三元区自然资源局向该村老年协会发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拆除并复耕。目前,该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已拆除,土地已复耕。
21. 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邱某违法占地建厂房案。2020年12月,邱某违法占用长桥镇岑洋村0.85亩土地(其中,耕地0.81亩)建设石材加工厂。2021年12月,平南县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并将该线索抄告长桥镇政府。同月,长桥镇政府组织拆除该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目前,土地已复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