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面再发声严禁投行薪酬与项目直接挂钩:多数券商拥抱监管 个别公司仍打“擦边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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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调查组
监管层接连出手保障发行保荐质量。
近期监管层密集发文,多管齐下督促券商投行归位尽责。而作为夯实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基础的重要举措,以及促进证券行业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构建长效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被监管多次点题。
为探究目前券商投行人员的薪酬体系,《证券日报》记者联系近10位券商相关人士,并暗访第三方招聘平台的近20位招聘人员。多位券商投行人士表示,奖金计提基数以公司业务整体盈利为准,而非与项目收入直接挂钩。不过,个别中小券商仍有打“擦边球”嫌疑;另据招聘人员透露,“投行部岗位奖金看项目创收。”
监管出手规范薪酬机制
多数券商积极拥抱监管
为指导证券公司建立稳健的薪酬制度,5月31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明确,证券公司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内部问责机制,不得将从业人员薪酬收入与其承做或承揽的项目收入直接挂钩,不得以业务包干等过度激励方式开展投资银行业务。4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要求,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建立长效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充分反映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要求,避免短期、过度激励等不当激励行为。
此外,5月13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提到,证券公司在制定薪酬制度时,应当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稳健薪酬方案,充分考虑市场周期波动影响和行业及公司业务发展趋势,适度平滑薪酬发放安排,同时做好薪酬激励的极值管控和节奏控制。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李睿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相关规则是监管层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证券行业薪酬做出细化规定。证券业务具有明显的周期性和外部性特征,相当一部分业务还具有长期性和高杠杆特点,但部分证券公司薪酬制度却与行业特征存在一定的不匹配,以及过度聚焦短期可操控利润指标,“重承揽、轻承做”“重销售、轻服务”等问题。相关文件的发布,体现监管部门通过正向引导激励与反向惩戒约束相结合的监管思路,对证券行业和从业人员进行正向激励,同时把控证券行业合规风险和经营风险,从行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构建更加健康有序的竞争格局,更好地落实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为国家战略大局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从《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多位券商投行人士来看,强监管下,多数券商已改革薪酬制度,积极拥抱监管,投行从业人员奖金计提基数与其承做或承揽的项目收入直接挂钩等情况已属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