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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控股:济南中院裁定查封旗下沈阳公司名下157套房产

2022-06-08 20:42栏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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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泛海控股:济南中院裁定查封旗下沈阳公司名下157套房产

  澎湃新闻记者 李晓青

  6月8日,泛海控股(000046.SZ)披露诉讼进展公告。

  公告称,2022年6月7日,公司收到济南中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 〔(2022)鲁01执515号之一〕。济南中院裁定查封沈阳公司名下157套房产,查封沈阳公司名下沈抚新城抚顺市棋海路泛海国际居住区抚开国用(2013)第037号土地使用权,上述查封期限均为三年。

  泛海控股在公告中披露了该事件的情况。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与烟台山高弘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原债权人山东高速环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山高”)发生合同纠纷,烟台山高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后烟台山高因此合同纠纷将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公司”)诉至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12月13日收到济南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1)鲁01民初1415号〕,公司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并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山东高院”)提出上诉。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收到山东高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2)鲁民终47号〕,山东高院判决维持原判。后烟台山高向济南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收到济南中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2022)鲁01执515号〕。

  根据泛海控股此前的披露,烟台山高向济南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泛海控股在2022年3月28日收到济南中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2022)鲁01执515号〕,主要内容为泛海控股、沈阳公司应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十日内履行以下义务:泛海控股向烟台山高支付款项本金12.57亿元及利息(以12.57亿元为基数,自2020年2月1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照年利率24%进行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LPR的四倍计算);泛海控股向烟台山高支付主张权利支出的公证费231.75万元;泛海控股、沈阳公司向烟台山高支付因实现债权支出的保全保险费66万元、律师费25万元;向烟台山高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向济南中院缴纳案件执行费180.2万元。

  流动性紧张多时的泛海控股仍旧面临着债券违约、部分资产被冻结和查封的不利局面,且公司未有明显好转的迹象。

  泛海控股2021年年报数据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49.23亿元,同比增长6.16%;净利润-112.55亿元,同比下降143.51%。其中,泛海控股的地产板块实现营业收入83.65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56.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12.55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102.4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7.85亿元。2021年,公司地产板块实现签约销售金额64.66亿元,总回款58.0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