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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既“保”又“荐” 莱特光电遭爆炒(2)

2022-06-10 10:50栏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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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不可迷信研报

  据了解,中信证券保荐的项目中,类似这种保荐、跟投、包销全程参与,同时研究所发布报告唱多的行为并不新鲜。

  此前,中信证券发布了题为《禾迈股份:微逆新星,潜力巨大》的研报。研报表示,预计公司2021年-2023年EPS分别为4.93元/12.47元/22.50元,给予目标价1000元(对应2022年80倍PE),首次覆盖,给予该公司“买入”评级。据悉,中信证券是禾迈股份IPO的主承销商,并以3.63亿元包销禾迈股份65万股弃购股。此外,还通过子公司进行跟投,获配金额为1.12亿元。中信证券在禾迈股份投入4.75亿元。

  受访的资深投行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根据相关规定,IPO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价格确定的40日内,不得发布相关报告,上述情形已超过40日静默期,而且研究报告也不一定要获得上市公司确认。

  据悉,中国证券业协会在2020年6月实施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中,有部分相关的规定。执业规范第二十四条称, 经营机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应当按照《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及《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指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隔离墙制度,并遵循静默期安排。

  担任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自确定并公告发行价格之日起40日内,不得发布与该发行人有关的证券研究报告。中信证券为此设立的静默期也是40日。中信证券设置的是自保荐机构网站或发行人注册地证监局网站对发行人的辅导工作进展进行首次披露之日,至定价后40日内。有投行人士表示,在保荐机构有跟投的情况下,同样适用静默期应当遵守上述40日的规定。

  对于既保荐、跟投,还发布唱多研报的行为,部分市场投资者认为合规性存疑,对于是否涉及公司内控问题,《经济参考报》记者致函中信证券,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则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券商承销的股票过了静默期后,允许研报覆盖,研报有规范性要求,但并不对股票涨跌负责,投资者应更广泛地了解市场信息和机构动向去谨慎投资,更不要迷信研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