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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用好知识产权质押途径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

2022-06-10 13:44栏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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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知识产权局 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政策实施提速增效 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国知发运字〔2022〕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更强的紧迫感、更高的主动性抢抓当前关键时间窗口,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政策实施提速增效,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速释放知识产权资金政策效应,稳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一)实施专利年费缴纳延期政策。对于专利年费(不含授权后首年年费)缴纳期限届满日在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且享受我国专利费用减缴政策的专利权,将该专利年费缴纳期限届满日自动延长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不产生滞纳金。

  (二)推动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奖补资金迅速落地。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奖补省份要加紧制定资金使用方案,第一时间提前开展项目征集储备,重点支持具有专利转化需求、符合相关项目支持条件、受疫情影响较大存在短期困难的市场主体,力争在中央财政资金下达一个月内启动项目实施。

  (三)充分利用知识产权运营项目存量资金。有关地方要积极盘活股权投资、基金等市场化方式支持的知识产权运营相关项目资金,对于到期退出的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及时协调同级财政部门统筹用于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重点向直接惠企纾困的支出方面倾斜,力争在2022年上半年应支尽支。尚有结转资金的第三批、第四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要切实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提升使用绩效,直接惠企的项目要先行落地,在2022年底前将全部资金执行完毕。

  二、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效能,支撑发展服务实体经济

  (四)便利知识产权申请注册和权利救济。继续执行好《关于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受疫情影响相关期限事项的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三五零号),以便利受疫情影响市场主体办理知识产权事务、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为原则,放宽恢复权利请求证明材料的要求。充分发挥专利优先审查、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机制作用,建立涉及新冠肺炎防治的专利申请绿色通道,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提出的有助于当地特色经济发展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核准,在符合相关条件下提前审查。用好在我国正式生效的《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大幅提升市场主体外观设计全球布局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