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IPO企业老乡鸡:门店使用过期鸡油被罚8万
2022-06-15 14:03栏目:资讯
据天眼查6月15日显示,近日,老乡鸡(上海)餐饮有限公司凯旋路店因用使用过期炼制鸡油,被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6273元、罚款8万元。处罚详情显示,当事人3月从其公司的中央厨房购入2袋餐饮半成品炼制鸡油(保质期至4月20日),用于加工、制作“肥西老母鸡汤”并销售。4月21日至4月23日案发,当事人共销售使用上述过期炼制鸡油加工、制作的“肥西老母鸡汤”369 份,取得销售额6273元。老乡鸡今年5月向上交所主板递交了招股书,拟发行不超过6353万股,募资1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