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印发《不明原因儿童严重急性肝炎诊疗指南(试行)》(4)
4.凝血功能障碍:静脉补充维生素K1;有活动性出血或侵入性操作时补充新鲜冰冻血浆和/或血小板,纤维蛋白原降低(<1g/L)可予冷沉淀物等;若无活动性出血或侵入性操作,不建议常规给予血液制品纠正凝血异常,以避免液体超载等输血相关不良反应。
5.呼吸衰竭:出现缺氧时予鼻导管吸氧,仍不缓解或加重者,酌情予无创或有创通气。
6.心血管功能障碍:维持有效循环血容量;出现血压降低、心功能障碍者可予升压和强心药物维持适当血压,改善心肌收缩力。
7.急性肾损伤:减少或停用利尿剂,避免使用肾毒性药物,维持有效血容量。伴低血压者可选用特利加压素或去甲肾上腺素联合白蛋白输注。药物治疗后仍有严重少尿或无尿、液量超载、血清肌酐进行性升高、严重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紊乱者可予肾替代治疗。
8.控制继发感染:疑有继发感染时应在留取相关病原学标本后开始抗菌药物治疗,病原明确后根据培养和药敏结果及时调整,感染控制后尽早停用。
9.体外肝脏支持治疗:主要用于常规治疗不能缓解的严重凝血异常、肝性脑病等,或作为肝移植前的过渡治疗。可酌情选用血浆置换、血液灌流及血浆吸附等。
10.肝移植:对内科治疗无效的严重肝衰竭患者,应尽早组织多学科团队评估,决定是否行肝移植。
九、防控措施
(一)加强手卫生,注意佩戴口罩和饮食卫生等。
(二)在临床工作中,医务人员需采取标准预防措施,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应按照要求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