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亿补贴还不够?同济大学教授建议:国民车不应再收购置税!网友调侃:“这个专家是自家人”
“如果是国民车,就不应该有车辆购置税。”日前,同济大学教授、国家智能型新能源汽车协同创新中心主任余卓平的观点引发了网络热议。
余卓平认为,曾经的私家轿车是作为奢侈品来定位的,奢侈品有特殊的奢侈品税。而车辆的购置税,是从奢侈品税类比出来的,如果是普通国民都能够买得起的汽车,那是普通的用品,就不能再有购置税。
“高端的要收奢侈品税,还说得过去,但是普通的国民车不应该收。如果有这样一系列政策,我相信国民车的基座,会形成一个较大的市场。”余卓平说。
对此,有网友留言称:“这个专家一看就是自家人,绝对能处。”也有网友调侃:“这种专家多来一捆。”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目前,我国现行汽车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依据的是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在汽车消费环节对购置应税车辆,按计税价格一次性征收10%的车辆购置税。
为了提振汽车消费,我国曾实施过购置税减免政策,并取得一定成效。2009年,我国就曾实施“购置税减免+汽车下乡+以旧换新”等多项政策组合,由于当时汽车行业基数低,多项优惠组合刺激力度大,2009年汽车销量增幅接近46%。
2015年,针对汽车行业销量连续下滑的态势,财政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实行购置税减半政策。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汽车销量增幅近14%。
今年5月,为进一步鼓励汽车消费,在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600亿元后,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其中明确将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