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中国与东盟贸易投资合作 专家提八项建议
中新网8月9日电 题:深化中国与东盟贸易投资合作 专家提八项建议
作者 刘文文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RCEP产业合作委员会日前在京召开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座谈会,交流、分析当前双方增进经贸合作的形势和重点工作。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执行理事长、RCEP产业合作委员会主席许宁宁主持座谈,并就深化中国与东盟贸易投资合作提出八项建议。
座谈会上,许宁宁分析了中国与东盟贸易近况。今年1-7月份双方贸易达5448.8亿美元,同比增长了13.1%,快于同期中国对外贸易平均增速,近三年来东盟一直处于中国最大贸易伙伴地位。今年1-7月份,中国前三大贸易伙伴是东盟、欧盟、美国;中国与欧盟贸易4978.9亿美元,同比增长了8.9%;中国与美国贸易额4523.1亿美元,同比增长了11.8%。中国与东盟贸易额比中国与欧盟贸易额多469.9亿美元。
许宁宁就中国与东盟及其成员国深化贸易投资合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深化贸易投资合作的着力点应是“关切+互补”,即各方关切度强与互补性大的方面应是合作的着力点,当前应共同推进地区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等。
二是产业合作是深化贸易投资合作的必然选择。以增进产业合作来开发经贸互补性和打造优势互补的新产业链。应用好已有合作机制,可充分发挥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等重要合作平台的作用。
三是优化贸易结构是深化贸易合作的重要目标。双方应着力合作打造本土产品的国际品牌,应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跨境电商合作。
四是深化投资合作需要加大相互推介商机和提升营商环境。当前应多召开线上线下招商引资项目推介会;应以实施好已有投资合作项目为样板,带动更多投资,如中新(重庆)互联互通项目、中马“两国双园”项目等。
五是加大服务业合作是深化贸易投资合作需求所在。应加强双方金融服务、销售服务、会展服务、运输服务、广告服务、律师和会计师服务、研究与开发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等领域行业合作。
六是作为深化贸易投资合作的市场主体企业应用好自由贸易协定(FTA)政策。企业应实施FTA经营策略,可叠加用好包括RCEP、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双边自贸协定在内的自贸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