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名整改!多份监管函来了
中国基金报
中国基金报记者颜颖
又有老牌上市公司遭监管点名!
日前,深圳证监局对皇庭国际及其相关负责人、股东方及相关方等开出4份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指出其公司治理中的多项问题,如三会运作不规范、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披不规范等,要求其及时整改。
在公司规范问题之外,监管也关注了皇庭集团承诺同心小贷股权转让事项的连带担保责任未兑现、同心小贷以及同心基金应收分红款未收回,以及对旗下两家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等多项问题。
最近两年,由于房地产市场的低迷,皇庭国际合计亏损金额近14.5亿元,且屡屡出售旗下核心产业。在谋取转型之路上,皇庭国际选择了半导体产业,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多次抛出投资计划,股价也随之不断提振。
截至发稿,皇庭国际股价为5.25元,当前市值约为52亿元。
多项“不规范”被点名
来看此次深圳证监局对皇庭国际责令改正的具体问题——
一是三会运作不规范。深圳证监局指出,皇庭国际董事长及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部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记录不完整;部分董事会、监事会表决票统计和保存不规范。
二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规范。皇庭国际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填写不规范,无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公司盖章等必备项目,无内幕信息知情人确认,无董事长和董秘书面确认意见,个别重大事项未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三是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不规范。皇庭国际向深圳市同心投资基金股份公司收购深圳市同心小额再贷款有限公司35%股权事项,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6年11月才更正公告并按关联交易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且皇庭国际部分日常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皇庭国际还存在公司章程和多项管理制度未及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进行更新的问题。
深圳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况反映出其公司在公司治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故责令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