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是有分量的

二审反转!主动请辞后10万年终奖遭拒发 渤海银行员工将老东家告上法庭

2022-08-16 16:53栏目:资讯
TAG:

  原标题:二审反转!主动请辞后10万年终奖遭拒发,渤海银行员工将老东家告上法庭|局外人

  记者 | 冯赛琪

  渤海银行一位客户经理入职7年后主动请辞,却遭银行拒发10万元年终奖,从仲裁庭到法庭历经一波三折,讨薪路漫漫。

  近日,法院对此案件做出二审判决:银行应如数发放年度绩效奖金。

  27岁那年,赵某入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668.HK)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北京分行),担任客户经理一职。从2014年初到2020年末,赵某在这家银行任职7年时间。

  2020年11月30日,赵某因个人原因向银行请辞,双方约定劳动关系于2021年1月8日解除。但渤海银行北京分行称,因赵某存在严重违规违纪的行为,依据渤海银行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无需支付其2020年终绩效奖金。银行方面还表示,赵某并非正常离职,而是为了逃避承担违规违纪责任,才单方提出辞职的。

  在对簿公堂之前,赵某向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渤海银行北京分行支付赵某2017年两笔延期支付金共计2.42万元、2018年一笔延期支付金1.19万元;支付赵某2020年度绩效奖金10万元。

  渤海银行北京分行不服该裁决,遂诉至一审法院。

  北京西城区法院一审查明,2021年1月6日,渤海银行北京分行作出《关于给予赵某警告处分的决定》,主要内容为:经查实,赵某2017年9月在北京分行东二环支行担任客户经理期间,为北京分行对公授信客户北京金科展昊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昊置业公司)介绍买房客户,并从金科展昊置业有限公司收取佣金1.63万元。依照《渤海银行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2013版)第九十八规定,“员工个人账户与客户账户违规发生资金往来的,给予警告处分”。

  庭审中,赵某否认曾收到处分决定。

  赵某表示,自己的确曾介绍朋友到展昊置业公司买房,该公司向其支付的介绍费是合法支出。渤海银行查到这笔钱款后,赵某就将情况进行了汇报,当时渤海银行合规部工作人员打电话告知将进行扣分,但没有其他处罚,后续他把钱还给了展昊置业公司。

  《渤海银行分行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规定了不得发放延期支付奖金的情形,其中包括严重失职、渎职;发放对象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发放对象主动辞职等情形。赵某对上述制度的真实性均认可,但认为主动离职就不发放延期支付奖金的规定违反了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