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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保监局:不要盲目借贷、过度借贷,更不要 “以贷养贷”“多头借贷”(2)

2022-09-05 14:25栏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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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不要听信不法中介虚假宣传。一些不法中介宣称有内部渠道和专业手法可以降低贷款条件、提高贷款额度或加快放款速度,通过虚假营销宣传、伪造申贷材料、捆绑销售保险、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展业、借机牟利,不但人为抬高了融资成本,而且可能将获取的个人信息用于非法用途,有的甚至涉嫌“套路贷”等违法犯罪活动,潜藏极大的风险隐患。

  三不要随意泄露个人信息。消费者不要轻易将本人身份信息和借款合同信息泄露给他人,或者委托他人代办贷款相关业务,避免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而遭受经济损失。应妥善保管好银行卡、银行密码、短信验证码、身份证信息、银行账号等个人重要信息。

  四不要随意给陌生人转账汇款。仔细甄别以各种理由要求缴纳保证金、承诺金等费用的情况,切勿盲目按照陌生人的指示进行转账汇款等操作。对于自称公检法机关电话,以各种理由要求借款人提款,并将贷款资金转入所谓“安全账户”“审查账户”的,均为冒充公检法诈骗,切勿相信。

  五不要轻信洗白个人征信。不要轻信不法分子所谓的花钱就能洗白个人征信的骗局。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都无权随意更改、删除信用报告中正确展示的信用信息。如消费者认为信用报告上的个人信息存在错误、遗漏,可以向金融机构或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出异议。对于不良征信记录,则会在还清全部逾期欠款及罚息的5年后自动消除。发现征信有不良记录时,应尽快还款,积极采取措施避免再次发生,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才是正确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