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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丨煤电博弈大变局(6)

2022-05-26 10:27栏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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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2022年,煤电仍然面临煤价高位运行、火电企业持续亏损、能源保供压力大、安全隐患增加等问题。因此,如何有效管控煤价、疏导煤电电价、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实现动力煤价、上网电价、用户电价“三价联动”,化解“煤电之忧”,推动煤企、电企、用户协调发展,成为近期煤炭行业、电力行业、工商企业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关注的焦点。

  5月1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要求,确保能源供应,在前期支持基础上,再向中央发电企业拨付500亿元可再生能源补贴,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注资100亿元,支持煤电企业纾困和多发电,安全有序释放先进煤炭产能,决不允许出现拉闸限电。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有关部门在缺煤限电、能源保供的关键时刻推出两份重磅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简称“303号文”)和《关于明确煤炭领域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的公告》(简称“2022年4号公告”),明确于5月1日起实施。

  两份文件概而言之为“两个明确”:一是明确煤价合理区间。秦皇岛港5500大卡下水煤基准价由以前的535元/吨上调至675元/吨,合理区间为570~770元/吨,无正当理由超出煤炭现货价格合理区间的视为哄抬价格,实现“上限保电、下限保煤”;二是明确合理区间内煤、电价格可以有效传导。

  5月23日,发改委再次发布关于明确煤炭领域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的公告,提出了哄抬煤炭(国产动力煤)价格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明确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通过向关联方转售,再由关联方大幅度提高价格出售煤炭。

  编辑:万健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