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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光互补项目 违占农地衡水样本调查(2)

2022-06-02 16:07栏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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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耕地在“稀里糊涂”中被占

  “自己家的地,别人来定价”。衡水景县青兰乡朱加官村村民朱一建向记者表示,该村南成片耕地因土壤肥沃,灌溉便利和产粮高,一直以来被视为村里的“粮囤”。

  然而,在2021年秋庄稼成熟之际,接到村委会干部通知,“我家位于村南的7亩多耕地,待收割完田间玉米后即被租用,年租金为每亩1000元,一年一付。租地者为景县疆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县疆能公司”)”。该村干部强调,村南共出租耕地500余亩,涉及全村100余户村民。此外还有王加官村100余亩、北江江村300余亩。

  上述村庄近千亩耕地,与景县疆能公司实际用地需求仍有差距。青兰乡小神冢村西口,是景县疆能公司5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部驻地。据门口设置的展示牌显示,项目选址于景县青兰乡王加官、朱加官、小神冢、北江江等村,工程投资28846.05万元,占地约1600亩,计划2022年9月30日竣工验收。项目由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机国际”)负责施工。

  据朱一建回忆称,当初朱家官村土地出租事发突然,村民们并知情,多数村民均为秋播冬小麦购置了农资,仅此一项,他花费近2000元。“一年前的麦种和肥料至今仍堆弃在院落内。”他说。

  “土地出租定价权理应有村民决定,实际情况是村民没有任何话语权。”朱一建表示,土地弃耕建光伏,意味着全村将失去三分之一的口粮田,没了土地村民们吃饭都成问题。而每年每亩千元租金补偿也仅是村民种地收入的一半,今后村民整体收入水平或将受到影响。为此,该村有不少村民提出拒绝出租或提高租金标准的意愿,但村干部回应称是上级政府经协调后作出的决定,朱一建和该村多数村民只能接受了土地出租。

  另有朱加官村民向记者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事关全村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和经失地村民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相反,本村土地出租从动员到签订,均由村委会干部拍板决定,有关土地租赁合同至今鲜有村民看到过。”目前朱加官部分村民因租金过低而拒绝出租村南土地。

  青兰乡政府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景县疆能公司与朱加官等村土地租赁合同的确已签订,签订过程是先由村民与村委会签订委托书,后由村委会与乡政府和景县疆能公司签订三方租地协议”。该工作人员证实,因事先签了委托书,该村失地村民未在土地租赁合同上签字。

  5月21日,记者在朱加官村南农光互补项目施工现场看到,耕地内水泥地桩一眼望不到边际。记者调查发现,标注有“中机国际”字样的露天料场占用的依旧是该村耕地,其东西两则道路进行了水泥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