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丨煤电博弈大变局(5)
因此,即使发电装机总量不断增长,但可用发电装机容量却面临不足。所谓可用发电装机容量,指的是发电机组在实际运行中所提供的可靠发电出力。简单理解,2021年7月是我国用电负荷高峰期,全国用电负荷高峰为11.92亿千瓦,而截至7月份,我国22.72亿千瓦的总装机量依然无法满足电力需求。这就是可用发电装机容量不足导致。
据袁家海称,在不限电情况下,煤电对最大负荷的支撑能力可达到铭牌标记装机容量(注:铭牌容量指发电厂最大额定电输出)的90%~95%,风电、光伏的支撑能力只有铭牌容量的5%~10%。
如果按照火电的可用容量95%、风光可用容量10%这一标准计算,火电与风光的可用新增装机容量就有了颠覆性变化。即:风电与光伏挤占了火电在新增装机容量里的比例,却没有提供相应足够多的可用装机容量,导致电力供给能力的增加跟不上用电负荷的增长。
数据可见,我国电力保供从煤到电的能源基本盘出现了较为突出的供需失衡问题,也凸显了目前煤电在电力保供中仍作为“压舱石”的重要作用。
推进“三价联动”
虽然中国的电力结构在朝着“降低火电依赖”的方向前进,但一定时期内火电依然是电力保障的中流砥柱。为了缓解整个国民经济以及民生领域的用电负担,终端电价始终在国家的强力控制下。
因而,在“市场煤、计划电”的体制下,以央企、国企为主的火力发电企业,实际在承受着“市场煤”的成本冲击,甚至以自身的亏损在变相补贴整个社会的用电用户。从这个角度而言,火力发电的央企、国企们,实际承担的是战略性亏损。
据记者了解,为了稳定电煤采购成本,每年重点发电集团都会与重点煤炭企业签订长期煤电协议(简称“煤电长协”),中长期协议无论是实物合同还是基于实物合同形成的金融合同,都是为了帮助发电企业去锁定价格,规避风险。在煤电长协里面,有不同的两种协议,一种是既保量又保价,直接签订年度价格;另一种是保量不保价,按照月、季或旬等定期的平均价格结算。
袁家海告诉记者,“这么多年长协市场就是一个不健全的市场,需求旺盛,煤价过高的时候,煤炭企业都不按照合同来。即使这两年发改委对各地和中央企业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情况展开专项核查,以规范合同签订行为,签足签实合同,督促严格履约,但对煤炭企业来说约束力较低。”
一位发电集团的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的情况就是我们是在求着煤企给我们发煤,虽然签了长协,但是保量不保价,签订的是阴阳合同。公开看到的合同是根据长协规定的煤炭价格申请执行,但实际执行过程中是另外一个价格。去年中长协大部分都违约,因为煤炭价格飞涨,在这个价格情况下,谁还愿意执行原来的合同。现在电煤价格基本都是按照现货甚至期货价结算。很多电厂连煤量都没法保证,还谈什么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