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星阳寰宇公司等假冒抖音官方欺骗消费者,被责令停业整顿,退费(2)
5月24日,潇湘晨报曝光涉事公司当天下午,晨意帮忙记者发现,其仍在直播中以“抖音授权”名义开展宣传活动。长沙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执法大队相关人员表示,调查仍在继续。考虑到社会舆情,会先让该公司中止报道中所提及的相关涉嫌违法行为。“办案所有流程都是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按程序规定,正常办案期限是3个月,我们会根据线索核实相关情况”。
5月25日下午,晨意帮忙记者进入微信小程序“星阳寰宇”直播间,讲师“百伦”称,“我在XXX那边有资源,可以让你获得十倍单价收入、视频流量扶持,我跟他们那边的关系非常好,这是他们送的礼物”。据了解,前述公司为抖音第三方流量变现服务平台。
随后,讲师“百伦”又发布一张聊天记录截图,系一名老人向其“致谢”,称“感谢老师带我赚钱,没想到我60岁了也能通过这个平台赚钱”,“百伦”称,这是他的弟子,而报名“8人弟子班”,可获得每月保底3000元收益。
晨意帮忙记者在直播间评论区提出质疑:“媒体已曝光且有多位学员投诉学习课程后不能变现,为何直播间还在招收弟子”。刚说完,记者被踢出了直播间。
法学教授:
涉事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行为涉嫌利用虚假宣传进行诈骗
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永红指出,《刑法》中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即行为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让被害人陷入认识的错误,被害人基于陷入认识的错误实施处置财物,行为人获得财物而给被害人带来财产损失。诈骗罪的核心在于行为人客观上的非法欺诈和主观上的非法占有。
张永红分析,涉事公司对外宣称“抖音授权”已构成虚构事实,且讲师在微信小程序直播中承诺的条件不能予以兑现也属于欺诈。对于学员而言,报名缴纳学费是基于涉事公司所虚构的身份以及虚假承诺,这让学员受到了欺骗,涉嫌诈骗罪。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张永红指出,涉事公司已经涉嫌虚假宣传。
张永红分析认为,涉事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行为涉嫌利用虚假宣传进行诈骗犯罪。
张永红建议,因网络实施的犯罪涉及空间广、人员多,如果受骗人认为涉事公司及其相关人员的行为涉嫌犯罪,受骗人可向涉事公司所在地的司法机关进行报案,便于当地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同时,如果确认有违法行为且该行为还在继续,相关部门应主动介入,联合执法,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危害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