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停了保险还得交?疫情期间营运车险延保获广泛响应,私家车保险延期仍存难点(2)
那么,机动车的车险延保的要求是否合理?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禹彦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从法律角度上看,面对疫情影响,车险延后无法一概而论。“根据《民法典》合同篇,因疫情风控导致的停止运营属于不可抗力,且没有运营的车辆在停驶期间也没有相对风险,要求交强险、商业险延期是有一定道理的。”
从行业风险控制角度来看,一位车险精算师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从风险的角度来看,对疫情严重地区的私家车和营运车统一进行车险延期是有难度的,营运车和私家车车险的风险定价策略完全不同,营运车的风险和营运时间直接挂钩,且因为封控,营运车损失惨重。但私家车按全年风险定价,车主是车辆风险的主要来源。车险保的不仅仅是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的交通意外,车辆停放期间发生的意外也属于保险责任的一部分,比如停驶期间下大雨以至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还是需要赔偿的。
延后车险会给财险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压力。“结合现实情况,大型国有险企背负着更多的社会责任,可以在疫情时期分担一下车主的困难。但目前因车险综改,大量中小型财险公司出现了亏损,如果延后车险保费,会让它们的经营陷入困境。”陈禹彦表示。
另有财险业内人士表示,对疫情严重地区按要求停驶营运车辆快速开通保险延期服务的倡议是可行的,但难点是操作中需要进一步量化车辆具体多少天没有运营,造成的损失是多少,最好有相关指导性文件出台,不然财险公司很难推动倡议落地。
界面新闻记者了解到,此前,在封控时间较长的湖北省、陕西省、吉林省等,不少险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为营运性车辆采取了不同程度的延期、缓缴等策略,但是除湖北省外,其他地区并未把私家车车险延期考虑在内。
例如,2020年1月,在新冠疫情初期,中国保险业协会倡导财险行业配合湖北省机动车停驶政策,在疫情防控期内,可考虑将2020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