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建项目氮氧化物超标,中国电建子公司川电设计被罚122余万元(2)
2022年5月11日,五家渠市生态环境局先后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对川电设计作出55.89万元与66.7万元两笔处罚,罚款金额总计超122万元。
-五市环罚字〔2022〕15号
-五市环罚字〔2022〕16号
目前,尚未通过公开渠道获得川电设计、中国电建就上述处罚情况及采取的整改措施的公开说明。
当前五家渠空气质量形势依然严峻,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指出新疆“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不力,重污染天气多发。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1年12月和1-12月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排名》,2021年五家渠市优良天数比例为72.6%,较上一年度下降1.7%,其中NO2浓度为30μg/m3,较上一年度上升11.1%。
2021-2022年度中国电建关联企业环境监管数量达72条
川电设计母公司——中国电建,前身为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30日由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和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在北京共同发起设立。2011年10月18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669)。2014年1月,公司名称由“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中国水电”变更为“中国电建”。中国电建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其总资产累计9571.43亿元,营业总收入1287.77亿元,净利润38.57亿元,分别同比上涨-9.71%、6.05%、6.14%。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开发运营的蔚蓝地图数据显示,截至5月25日,2021-2022年度中国电建(601669)关联企业环境监管记录达72条,2022年度已达10条。
除川电设计外,中国电建(601669)子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等也都因环境违规被多次处以罚款。
其中,2021年,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根据河长办反馈进行调查,在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五工程局)负责的“延安市黄河引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大坝交通洞隧道的南河大坝隧道的钻孔灌浆”现场发现“施工废水经过土渗坑存放又通过桥洞流入旁边的村河,最后和村河一起汇入下流的南河支流。土渗坑中水眼观浑浊、颜色呈灰色偏绿;汇入南河支流后的河水眼观呈灰色,河岸两侧沉淀有大量灰色沉淀物。”经采样监测,大坝交通洞隧道口水样PH、总氮超标,被处以罚款30万元整,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移送公安机关并采取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