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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项目氮氧化物超标,中国电建子公司川电设计被罚122余万元(3)

2022-05-31 15:26栏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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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J延川环罚〔2021〕16号

  -洛川环拘移〔2022〕1号

  此外,十五工程局还因承建的罗源霍口水库工程大坝标段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破碎拌合系统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导致喷淋降尘废水从初级沉淀池溢流至排洪渠,并最终由排洪渠排至外环境,于2022年3月被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处以罚款10万元整。

  -闽榕环罚〔2022〕43号

  中国电建通过其2021年度报告提及“报告期内,公司下属7家子企业的15个项目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涉及处罚的总金额为64.5万元”,但并未就处罚公司、处罚原因以及后续整改措施进行详细说明。据其社会责任报告关键绩效表显示,企业环保总投资自2018年的3.82亿元上涨至2020年的8.36亿元,涨幅超过一倍。但需要注意的是,就公开环境监管数量来看,资金投入究竟能否与环保收益成正比,仍要打上一个问号。

  作为全球清洁低碳能源、水资源与环境建设领域的引领者,中国电建将“建设清洁能源,营造绿色环境”等环境友好目标作为企业责任理念。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安全运作的重要性,然而,这绝不应仅停留在理念层面,应落地到防治、操作、监管等全流程以保障环境、社会及企业治理的可持续发展上。

  力争央企控股上市公司2023年ESG披露“全覆盖”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进行及时全面的信息披露既是政策硬性要求,也是履行自身社会责任的必然趋势。澎湃新闻梳理发现,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和ESG信息披露相关的文件在今年密集出台。

  生态环境部印发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以下简称《格式准则》),已于今年2月8日起施行,明确了依法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主体及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规范要求。

  《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以及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被确定为应依法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主体。中国电建(601669)及其合并报表内企业川电设计应按规进行合理的信息披露。

  此外,监管部门对信息披露也做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将环境、社会和治理等ESG信息披露的重要性上升到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高度;国资委强调完善ESG工作机制对于当前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