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兴庆:粮食安全讲求“优先序”,要着重处理好这三对关系
“优先序”不但体现在十年前的新粮食安全观中,还体现在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中
“有人把‘粮食安全’理解为‘食物安全’,把‘安全’理解为‘自给自足’。”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认为,这种观点是失之偏颇的。
5月28日,在华中农业大学举办的“2022乡村振兴荆楚论坛”线上会议中,叶兴庆称,谈及上述问题,需要弄清楚粮食安全的“优先序”问题。其实,在我国最近十年的农业政策里面,“优先序”概念一直都在使用。
近十年来的粮食安全“优先序”
2013年12月9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研究国家粮食安全问题,确立了我国新的粮食安全观——“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次日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了“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要求“依靠自己保口粮,集中国内资源保重点,做到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随后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明确粮食安全的工作重点,合理配置资源,集中力量首先把最基本最重要的保住,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可以说,从1996年《中国的粮食问题》白皮书所提到的粮食概念,包括谷物、豆类、薯类,到2013年粮食安全开始区分从口粮到谷物,再到豆类、薯类,它们在粮食安全的重要性上出现了差异。
叶兴庆称,“优先序”不但体现在十年前的新粮食安全观中,还体现在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中。
比如,入世承诺中的优先序。二十年前,中国加入WTO的时候,对不同商品在市场准入上有很大差异。小麦、大米、玉米、棉花、食糖等实行关税配额;大豆等食用油籽,棕榈油等食用植物油,肉蛋奶、水产、水果等实行单一关税。“在市场准入中设置不同条件,这本身就是一种‘优先序’的考虑和体现。”
再比如,国内农业支持政策的优先序。最近十几年,在国内实行的各种农业支持政策中,对不同农产品所使用的政策工具也是不一样的。2004年后,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渐次扩围;2014年后,农业支持政策出现大调整。稻谷、小麦继续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大豆实行了一轮目标价格政策,棉花已实行三轮目标价格政策,从2016年、2017年起,玉米、大豆先后实行生产者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