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高职毕业生纳入公务员招考,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
文丨熊丙奇(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
6月6日,北京市发布《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强调要把北京市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纳入公务员招考范围,并在公务员招考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因岗设职,鼓励公平竞争。
《方案》显示,在公开招聘中,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照本科、大专、中专学历对待,并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政策。北京市职业学校中,被北京市重点发展领域用人单位聘用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可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申请办理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或国家级一类技能大赛奖牌的应届毕业生及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办理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
这一《方案》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迅速登上微博热搜。要提高职业教育的地位,消除对职校毕业生的歧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该在招录人才时,带头扭转唯学历用人导向,建立科学的基于能力的评价体系。北京明确提出把高职毕业生纳入公务员招考范围,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
今年5月1日实施的新《职业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用人单位不得设置条件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重要条件。因此,北京发布的《方案》,也是对新《职业教育法》的具体落实。
对于北京的《方案》,舆论普遍关注三点,其一,究竟有多少岗位会面向高职毕业生开放?会不会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其二,高职毕业生在具体招聘中能和本科毕业生等高学历求职者PK吗?其三,会不会出现“萝卜招聘”,不设学历门槛之后给低学历者运作空间?
这就需要在具体招考中,做出回应。如果只有很少岗位向高职毕业生开放,其他岗位的学历要求还是本科或者研究生以上,那意义就很有限,如果在招考中,初试主要是进行知识考试,那高职毕业生就很可能过不了初试这一关,换言之,只是给了高职毕业生机会,但并不考察技能,高职毕业生的角色就变为“陪考”。避免出现这一问题,就必须结合岗位对人才的需要,科学设置招聘的学历要求,同时,要建立新的能力评价体系,要重视考察报考者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技能。公务员招考把高职毕业生纳入,不只是降低学历门槛标准,而是人才招聘、管理、使用的改革,要建立“淡化学历、崇尚能力”的以能力为导向的人才管理与评价新体系,遏制越演越烈的学历高消费、学历内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