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报违规!上海证券收警示函,研究所副所长、分析师被监管谈话(2)
第二,报告仅为上海证券研究所意见,不代表公司立场。截至目前,公司未做过任何2022-2023年的业绩预测。鉴于境外疫情发展及控制情况、检测方法的选择、境外市场推广力度、客户认可程度、市场竞争程度、其他国家疫情防控政策等多种影响因素,公司无法预测2022-2023年的业绩情况。
监管层从严规范
针对券业研报哗众取宠、夸大事实等乱象,监管部门早已重拳出击。
2020年5月底,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修订稿)》《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修订稿)》两份行业自律规则,分别对分析师研报质量、新媒体管理、外聘专家、廉洁从业、考评独立性、保密制度及适用规范等七大方面做出修订。
修订后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共40条,《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共30条。两份规则的修改共计33处,主要围绕七大方向,具体包括:
◆加强研究报告质量管控、提升研究报告质量;
◆加强对分析师发表言论、使用自媒体和客户服务的管理,规范分析师执业行为;
◆加强分析师廉洁从业管理和职业道德建设,提升分析师职业道德水准;
◆加强分析师考核、参加评选管理,强化分析师执业独立性;
◆加强保密管理,规范分析师上市公司调研;
◆规范外请专家服务行为;
◆规范研究报告发布、转载,以及宏观经济、产业研究及境外上市公司研究报告发布行为。
此外,2020年9月16日,深圳证监局发布证券期货机构监管通讯(2020第5期)。其中,文件指出,个别证券分析师为了抓热点,导致研报内容出现“硬伤”,对公司声誉造成一定损害,辖区证券公司应当以此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