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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亚章嘉玉:ESG不应该是一个惩罚制度,而是促进经济动能转换的推动力(3)

2022-06-22 19:03栏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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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上最具权威性的ESG报告框架与标准制定者GRI、SASB(可持续性会计准则委员会)、CDSB(气候披露标准委员会)、IIRC(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与CDP(碳信息披露项目)早在2020年9月,就同步宣布携手制定报告的合作意向声明书,成为进一步整合的推手。

  同期,另一家50多年来在财务披露标准领域受到140个国家认可的标准委员会IFRS,也因为在2019年的战略评估中发现ESG信披需求在市场交流中被反复提及,选择在2020年9月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公开意见征集。国际证监组织IOSCO随即发表声明,支持参与合作。

  2021年7月,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也公开支持IFRS基金会有关制订ESG报告标准的计划。同年11月3日第二十六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6)世界领导人峰会上,IFRS正式宣布成立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全面启动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的制定和发布。

  目前美国SEC已经在制定方向,以建立一套具有一致、可靠、可比特征的气候信息披露准则。今年3月21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宣布拟出台法规,要求上市公司和其他发行人披露其气候相关风险,并明确了上市公司气候数据披露的三大范畴。

  反观国内,当前ESG投融资越发趋热,中国雨后春笋般出现了各类绿色金融组织、绿色研究院、三方服务机构、行业协会、自律组织、指数公司等,大家也都提出各式不同的信息披露框架与标准,期望在中国的ESG发展过程中尽力,但是实际进展和对行业的推动不尽如人意。

  现在国际ESG信息披露标准已经进入统一与整合的阶段,我们应该积极迎接。在理解金融本质、尊重专业分工原则下,建议由国家经济转型掌舵单位、金融监管支持鼓励,推动金融业者、自律协会、ESG生态圈参者与,与国际相关协会机构协作,尽快建立“国內统一、国际接轨”的ESG信息披露框架、标准与制度。同时,我们应当明确的是,ESG不应该只是一个惩罚制度,而是赋能、鼓励、推动中国经济动能转换的过程。

  ESG标准制定的本土化

  木兰汇:国内ESG标准中,本土化的地方体现在哪里?

  章嘉玉:譬如在碳中和方面,我国实现双碳目标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ESG标准中一味地要求量化这些数据与国际标准接轨,可能会操之过急。因此,在初期阶段,加入一些“关注”指标更切实际,比如是否进行碳中和的培训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