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用于项目建设的3.45万亿专项债额度已基本发完(2)
2022-08-16 13:17栏目:资讯
一是扎实推进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各地方深化项目前期研究论证,坚持先评估后决策,持续提高项目前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协调有关方面,加快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及早开工建设。
二是加强资金、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进度。推动各地进一步落实“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工作机制和要求,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准备工作。发挥好国家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协调机制作用,加大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力度。落实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等政策。
三是进一步加大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力度。继续发挥好推动“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实施部际联席会议和其他有关协调机制作用,推动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实施。
四是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充分发挥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作用,用好用足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实施,争取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