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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天价”平板电脑事件追踪:涉事公司参保人数为零!网友称“不只一个地方有这种情况”

2022-09-01 13:20栏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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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天价”平板电脑事件追踪:涉事公司参保人数为零!网友称“不只一个地方有这种情况”

  来源:法治网

  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第一督查组在山西省调研发现,当地多所学校以是否购买平板电脑为标准,划分“智慧班”和普通班。进入“智慧班”,需一次性缴纳课程资源费、平板使用费等数千元。

  消息一出,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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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回事?

  涉事公司参保人数竟然为零!

  近日,有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问题线索称,山西省太原市第六十三中学校向家长推销与第三方合作的“智慧课堂”,暗示诱导学生家长购买平板电脑资源服务,缴纳费用8800元。校方以是否购买此项服务为分班依据,将学生分别划入“智慧班”和普通班。

  国务院督查组结合实地走访情况初步统计估算,2017年至今,太原市近5000名学生购买了龙之门等公司的“智慧课堂”服务,这几家公司以此收费约2400万元。自推行“智慧班”以来,太原市教育局已多次收到家长信访件及意见反馈。

  企查查APP显示,山西龙之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徐晶,经营范围包括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软件销售、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软件外包服务等。

  (图片来源:企查查截图)

  法治网研究院注意到,颇为蹊跷的是,据2021年年报显示,山西龙之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参保人数为0人。

  (图片来源:企查查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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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家长们签署的相关协议是否有效?

  据了解,山西龙之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还与家长们签署了相关协议。该协议声称,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刻改变着人类的思维、生产、生活、学习方式。为了全面落实新课程新高考,提高学生学习效率,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和使用北京四中网校相关产品服务达成协议。

  (图片来源:网络)

  对此,《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诉讼部主任张雷律师分析,表面上山西龙之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还与家长们签署了相关协议,但该协议是否有效,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规定的胁迫行为,还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但学校的行为违反了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中关于“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