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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关联交易强监管!鼓励举报、重点检查四类机构行为,今年首次启动大规模专项检查

2022-06-02 13:39栏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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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险资关联交易强监管!鼓励举报,重点检查四类机构行为,今年首次启动大规模专项检查

  险资关联交易,今年被列为保险监管的重点领域,近日迎来一份系统性新规。

  银保监会已向保险业下发《关于加强保险机构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从下发对象看,各银保监局、保险机构和保险业协会、保险资管业协会,都要加入到险资运用关联交易严监管的行动中来。

  通知总体要求,强力整治保险机构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内部人等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挪用、侵占、套取保险资金,输送利益,转移财产,规避监管,隐匿风险等,坚持零容忍、重处罚、严监管,坚决遏制资金运用违法违规关联交易,推动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

  压实保险机构主体责任

  通知强调压实保险机构主体责任。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压实主体责任需要逐一对照落实通知要求,涉及公司治理层面、制度流程层面,以及具体工作层面。

  1)明确险资投资业务“四类禁区”

  在原则性规定上,通知要求:保险机构开展资金运用关联交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稳健审慎、独立运作,遵循诚实信用、公开公允、穿透识别、结构清晰的原则。保险机构关联方不得干预、操纵资金运用,严禁利用保险资金进行违法违规关联交易。

  通知明确,保险机构开展资金运用业务,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1.通过隐瞒或者掩盖关联关系、股权代持、资产代持、抽屉协议、阴阳合同、拆分交易、互投大股东等隐蔽方式规避关联交易审查或监管要求。

  2.借道不动产项目、非保险子公司、第三方桥公司、信托计划、资管产品投资、银行存款、同业拆借,或其他通道、嵌套方式变相突破监管限制,为关联方或关联方指定方违规融资。

  3.通过各种方式拉长融资链条、模糊业务实质、隐匿资金最终流向,为关联方或关联方指定方违规融资、腾挪资产、空转套利、隐匿风险等。

  4.其他违法违规关联交易情形。

  2)加强关联交易决策审批程序管理

  从公司治理层面,通知要求,保险机构应当在公司章程和制度中明确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在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管理中的职责分工,确保权责清晰、职能明确、监督有效。

  从程序方面,通知要求,保险机构应当加强资金运用关联交易决策审批程序管理,严格执行决策审批流程、授权机制及回避机制,不得存在倒签、漏签、授权不符、未遵守回避原则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