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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有人被罚,有公司又被“问”!(2)

2022-06-06 20:54栏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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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望进一步明确

  个人投资者出借股票账户受到处罚的案例具有很强的警示意义。不过,对于如何界定“违规出借”,尤其是亲属之间的账户出借是否违规,也引发颇多讨论。

  近期广东证监局的一纸罚单颇具深意。5月13日,广东证监局对廖某明采取责令改正措施,起因是廖某明在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廖昌清的安排下,将证券账户出借给廖昌清使用。

  实际上,账户借用人廖昌清已于2021年12月收到广东证监局的行政处罚。根据处罚决定书,2016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廖昌清实际控制使用3人名下的5个证券账户:其本人名下2个证券账户、“程某平”1个证券账户、“廖某明”名下2个证券账户。

  其中,程某平为廖昌清的妻子,廖某明与廖昌清的关系则未作披露。

  这个案件将“夫妻共用证券账户是否违法”的问题推上了桌面。时隔半年,广东证监局对出借人之一的廖某明进行了处罚,但尚未看到对另一出借人程某平的处罚。

  有券商合规人士认为存在两种可能性:一是处罚在路上,尚未发布;二是夫妻间的账户共用并不受证券法规制。无论哪种可能,关于亲属间出借证券账户是否违法都有望进一步明确。

  国浩律师事务所资深顾问黄江东表示,在执法实践中需要区分账户借用和共同使用。典型的共同使用发生在近亲属等特定关系人之间,如丈夫使用妻子的账户以家庭共有资金炒股。此外,在父母子女之间共同使用的情况也很常见,具有信任关系的朋友之间也可能共同使用账户交易。在共同使用中双方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只不过交易是在其中一人的账户中进行的。

  借款还是担保?这家首涉证券欺诈的科创板公司又被“问”了……

  违规担保、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涉及诉讼……诸多问题缠身的*ST紫晶(维权),如今连回答问题也有些应接不暇。

  6月5日晚间,*ST紫晶再次收到上交所下发的问询函,内容主要针对公司当天披露的关于自身及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公告。具体包括借款资金的实际去向,公司是否实际获得资金;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的原因,实质是否为对外担保;相关借款人之间的关系,是否存在涉及上市公司经营、股权、资金等方面的抽屉协议或安排等。

  上市不过两年光景,*ST紫晶已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今年3月,公司又在对银行存款等的自查中,发现存在3.73亿元的违规担保情况。

  3月15日,上海金融法院宣布,正式受理投资者诉*ST紫晶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这也成为首例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