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
新华社北京6月20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是做好政治协商工作的基本遵循。制定《条例》,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准确把握政治协商的定位,通过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工作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政治协商正确的政治方向,提升政治协商效能,把党中央关于政治协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政治协商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在根本问题、重大问题上统一认识,把各方面力量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推动形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合力。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条例》全文如下。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
(2022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22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治协商,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开展的协商。
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 政治协商的基本方式是:
(一)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直接开展的协商,简称政党协商;
(二)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开展的协商,简称人民政协政治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