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长、副市长最新工作分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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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最新公布了上海市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详见下文↓
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龚 正 市长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
吴 清 常务副市长
负责发展和改革(能源)、应急管理、金融、税务、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政府职能转变、城市数字化转型等工作。协助分管财政、审计工作。
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及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协助分管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张 为 副市长
负责经济和信息化、交通、市场监督管理、物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分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无线电管理局),市交通委员会及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舒 庆 副市长
兼市公安局局长,负责公安、司法行政、信访、政府法制、社会稳定、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及市监狱管理局,市政府信访办公室。
联系市高院,市检察院。
彭沉雷 副市长
负责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农业农村、水务、退役军人事务、绿化和市容管理、民防、合作交流、气象、区政、行政学院、人民武装等工作。
分管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房屋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市乡村振兴局),市水务局(市海洋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民防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市政府协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