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新房交付!安徽发布通知,将全省推行!
来源:新安晚报
8月31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推行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的通知》,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提升人民群众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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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阜阳市房屋管理局,亳州市住房发展中心,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强化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减少工程质量投诉,提升人民群众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14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省新建住宅工程实施业主开放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工程,包括商品住宅小区、单身公寓、安置房等住宅工程,以及用于居住功能的其它建筑工程。
二、活动内容
(一)业主开放日内涵
业主开放日活动是由新建住宅工程建设单位联合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规定时间、限定范围、保障安全的情况下,组织业主进入项目现场查看工程建设实际情况,了解现场施工实际状况,进而促进各方责任主体和业主的交流,提升住宅工程品质的一项建设工程社会监督活动。
业主是指商品房中已完成购房合同网上备案手续的人员或安置房中已完成选房程序的人员。
(二)开放时间
建设单位可根据住宅工程实际情况按以下三个阶段,分批次组织业主开放日活动。
第一阶段业主开放日: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装饰装修施工前。
第二阶段业主开放日:分户验收后,竣工验收前。
第三阶段业主开放日:竣工验收合格后,正式交付前。
(三)开放内容
建设单位组织业主开放日活动,主要开放以下内容:
1.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
2.防水工程施工情况;
3.主要建筑材料使用情况;
4.墙体节能保温施工质量情况;
5.装修工程施工质量情况;
6.绿色建筑等级及主要技术应用情况(如节能门窗、可再生能源应用等);
7.小区配套设施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