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骗取100万元,职业“吃货”屡打不绝(3)
判决书披露,2017年4月至2018年5月,王金鹏在孟州市一房屋内,先后注册多个淘宝、拼多多账号,大量购进衣服、鞋、包等商品,随后故意将购买到的商品制造瑕疵,要求淘宝卖家、拼多多网站运营方退货并承担8至15元的快递运费。王金鹏以每件4元的运费价格将商品寄回。王金鹏以此谋取非法利益,共诈骗退货运费2.6万余元。其间,王金鹏为谋取非法利益,将上述骗取运费的方法分别以2万-4万元的价格先后传授给吴某等6人,从中获利19万元。
孟州法院审理认定,王金鹏等“吃货”者头目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传授犯罪方法罪。付费学习者均被另案处理。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下称“邯山法院”)的一份判决书披露,2018年5月份以来,郑某某使用多个天猫账户购买商品,在收到货物后,以购买天猫商品7天无理由退货为由申请退款,其使用虚假的物流运单号骗取天猫超市退款6483.35元。郑某某同样将这一诈骗方法收费传授给多人。郑某某最终被认定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诈骗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5000元。
在四川广安的一起案件中,女子黄某曾在中通快递工作,熟悉快递流程。判决书披露,2016年5月,黄某在唯品会购物时发现,只要在申请退货后把快递单号输入进去,平台能很快把货款退回,并不会去验证货物是否收到。但这一操作只针对300元以下的商品,300元以上的商品,平台方只能在收到货之后返还货款。
凭借着在快递公司的工作经验,黄某获取快递单号轻而易举。由于担心同一个收货地址和电话不能多次退款,她变换多个电话及收货地址。黄某得手多次后,还将这一方法传授给了自己的双胞胎妹妹。在一年左右时间里,姐妹三人共从唯品会骗取10余万元,没有退回的商品基本是食物、衣物等日常消费品。直到2017年4月,唯品会发现了这一问题后报案,黄某姐妹三人先后被警方抓获。
一般而言,“吃货”者的涉案金额不高,其刑期基本在三年以下,但也有例外。发生在浙江省海宁市的一起案件中,从2016年4月开始,唐某从淘宝网购收到货后就频频申请退货,其通过填写虚假快递单号骗取退款。在两年时间内共骗取近100万元,他将这一方法传授给多人。2019年12月末,唐某被认定构成诈骗罪和传授犯罪方法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
03
如何打击?
眼见“吃货”行为愈演愈烈,电商平台开始主动“出击”。2022年2月,阿里巴巴联合平台商家协助警方,摧毁了一批“吃货”买家及其犯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