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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骗取100万元,职业“吃货”屡打不绝(4)

2022-05-24 19:51栏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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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里巴巴公开的信息显示,有的“吃货”者甚至直接敲诈卖家。2020年10月,阿里巴巴协助浙江绍兴警方破获一起案件,抓获职业“吃货”者童某。童某在收货之后申请“仅退款”,并在退款页面留言称货物质量存在问题,已经发起投诉。卖家看到留言后主动联系童某,童某开出条件:自己不退货但卖家需要退款,否则不会撤销投诉,或者给予差评。卖家不堪其扰,被迫选择息事宁人。仅2020年3月15日至3月22日,童某共下单520笔,但发起了350笔“仅退款”申请。

  财经E法获得多份“吃货”者敲诈卖家的信息,有的“吃货”甚至将敲诈言词写成文言文,并传授“吃货”方法。

  除了刑事手段,也有电商平台发起民事诉讼,用以打击“吃货”行为。以阿里巴巴为例,从2018年起,其已针对“吃货”者发起多起民事诉讼,要求“吃货”者赔偿1元损失及1万元起的维权支出。法院均已支持阿里巴巴方面的诉讼请求。

  阿里巴巴在一份诉状中表示,“吃货”者的恶意退款行为属于滥用会员权利,严重违反服务协议,给淘宝造成了经济和商誉上的严重负面影响。早在十多年前,在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七天无理由退货时,淘宝就发起了自愿加入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协议,大批卖家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情况下,自觉自愿提供超越线下零售常规服务的线上特色服务,目的主要是为了建立起消费者对在线购物的信心。”吃货”者以退货为目的,尝试以各种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的方式不仅使卖家损失了货款,更重要的是伤害了卖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信任,也破坏了淘宝苦心建设并维护的诚信、公平、健康的购物生态环境,干扰了淘宝正常运作,侵犯了淘宝对平台所享有的管理权益。

  法院在判决中表示,“吃货”者发起的“仅退款”申请明显不符合常人的购物习惯,且退款理由重复单一,其行为足以界定为滥用淘宝平台会员权利,损害诚信合法经营的淘宝卖家声誉,干扰了淘宝的正常运营秩序,并让淘宝为处置不实投诉多支出了的人流物力资源,给淘宝造成了实际损失,还直接破坏了淘宝及全社会所共同提倡,并致力建设、维护的诚信、公平、健康的购物生态环境。

  事实上,2020年1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就有明确规定,“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而发起的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此前,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的相关建议中,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明确,将配合司法部尽快出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广告宣传、标签标识、说明书等存在不影响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不属于欺诈行为进行细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