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印发《班车客运定制服务操作指南》(4)
(三)运力调度。
网络平台汇总旅客乘车时间、地点等购票信息,告知定制客运经营者。定制客运经营者按照预先公布信息和旅客购票信息,规划运行时间、路线,调度车辆和驾驶员,并将车辆、驾驶员信息告知网络平台。鼓励网络平台为定制客运经营者提供规划运行时间、路线服务。
定制客运经营者开展车辆和驾驶员调度,要保障驾驶员遵守驾驶时间和休息时间等规定,避免疲劳驾驶。
(四)订单推送。
网络平台获取车辆和驾驶员安排后,向旅客推送订单信息,包括:定制客运班线起讫地、定制客运经营者、驾驶员联系方式、车辆号牌及颜色、车辆类型等级、乘车时间及地点,并提示旅客配合开展行李物品安检和客票实名制查验、不得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乘车。
网络平台向旅客推送订单信息后,定制客运经营者需变更车辆的,原则上按照车辆类型等级不低于原车的标准变更车辆,并通过网络平台提前告知旅客。确需调整车辆类型或者降低车辆类型等级的,事先征得旅客同意;旅客不同意的,免费办理退票并按照旅客服务协议履行相关义务。
定制客运经营者无法按计划提供服务,以及旅客超出约定等候时间未到达上车地点或者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退改签规则及旅客服务协议执行。
(五)旅客运送。
网络平台通过信息化比对方式,保障执行运输任务的定制客运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线上线下一致。
驾驶员按照定制客运调度指令,提前熟悉停靠地点布局、规划路线,按照预先确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发班运行、接送旅客。旅客上车前,由驾驶员或者停靠地点工作人员按照《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公布〈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的公告》(交运规〔2021〕2号,以下简称《禁限带品目录》)等有关规定,实行旅客行李物品安全检查;一类、二类道路客运班线开展定制客运的,实行实名查验。
驾驶员在发车前,在车辆规定位置放置具有“定制客运”标识的班车客运标志牌和相应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信息表,对车辆进行安全检视,确保车辆设施设备完好、正常运行;在停靠地点出发时,注意观察车辆周边环境,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和上下旅客安全,并提醒旅客系固安全带。
(六)服务评价。
网络平台、定制客运经营者通过网络平台服务界面、监督电话等方式受理旅客投诉建议,按照投诉处理流程限时办理并反馈。鼓励网络平台拓展线上服务评价功能,在订单完成后供旅客自愿反馈对出行体验的总体评价,以及对定制客运经营者、网络平台、驾驶员和车辆的评价、建议、投诉等相关信息。